“未执行到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主动履行是正途,心存侥幸必追责
2025-06-09 17:11:07          来源:双牌县人民法院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052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执利剑2025”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双牌县人民法院近日于“未执行到位案件”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对一起长期拒不履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夏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实际行动向“执行难”亮剑,有力震慑了规避执行行为。

申请人肖某某与被执行人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夏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肖某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仅偿还5000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仍拒不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夏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既未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执前督促阶段,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夏某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车辆、互联网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并赴双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牌县管理部实地调查,确认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尽管法院已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但夏某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6月4日下午1时20分,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双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香梅带队突击前往夏某某住所。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夏某某仍态度强硬,以“无钱可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鉴于其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对夏某某开展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更严厉的法律后果。然而,夏某某始终未表现还款意愿。最终,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晚将其移送至双牌县拘留所。

双牌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任何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下一步,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拒执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胜诉权益,为构建诚信双牌、法治双牌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供稿:双牌县人民法院)

责编:左爽

一审:杨友林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双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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